新京报讯(记者 张景舟)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编码”命名的法律,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迎来了“编码”时代。近日,中国民主法出版社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丛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环境标准》由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部分组成。它体系完整、逻辑清晰,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采用以人民为中心,既立足中国特色,又体现时代特征。对现行30余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整合,努力消除规定重复、矛盾,全面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内容不仅直击秸秆焚烧、野生动物破坏、轻罪重罚等公共利益现实问题,而且兼顾法治的严谨性和人民生活的温暖,针对气候变化、碳中和峰值等新兴领域建立了具有前瞻性的制度安排。立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颁布实施后,现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相关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守则》筑牢生态安全法制屏障,为高质量、低碳、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长期法治支撑,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丛书已上架各大书店、网店上架,正在准备中。提出。编辑刘谦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