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委员会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文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李文波没有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参观私人会所。他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个人事情,不报告。收受他人金钱,违反诚信原则。明知违法而执行违法犯罪,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故意收受财物,从事权钱交易,利用职务、职权、地位创造的有利条件,在工程承包、案件处理、经营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李文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受贿罪。即使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他也没有退缩、坐以待毙。其性质严重,后果恶劣,必须严肃对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处分法》等规定,经审查,决定给予李文波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你的不义之财。他们的刑事指控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处理,相关财产也将被移送。陈艳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