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地质量保护和提高法草案首次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法案明确,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严密性,采取严格措施“长牙”,满足严格的耕地保护要求。草案还明确,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尊重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加强制度整合,弥补差距和不足,构建完整、协调、有效的耕地质量保护和提高制度体系。该法案规定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关于“脱农”问题《条例》规定,国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坚持“补偿、定额占用”原则,加强建设占用耕地管理。该法案严格规范基本农用地划定,共八章六十五条。该法明确了农用地保护的总体要求。该法规定: 国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我们将坚持党对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领导,贯彻执行路线、政策、决定、协议,作为党员和国家党员,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执法、制度保障重点推广和可持续利用,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目标限制,完善防护设计。该草案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提高、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耕地等农用地保护,逐步优化耕地等农用地空间布局。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动态监测评估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业变化l 着陆,并提供预警。严格规范基本农用地划定,明确应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用地的耕地和不宜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用地的耕地的具体条件,规定永久基本农用地划定结果由省人民政府检查确认。严格规范耕地退耕还林、草原、园地等农用地。关于严格耕地占用管控,规定,针对耕地“非农化”问题,国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管理,坚持“占用补偿”,加强建设占用耕地管理。建立新职业规模农用地建设和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制度与利用效率挂钩。可以利用闲置土地的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用地的用途。禁止占用耕地挖湖造园,禁止擅自在耕地上种植植被、种草。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必须填写完整的土地利用论证报告。关于“非粮耕地转非”问题,明确规定耕地主要用于生产粮、棉、油、糖、蔬菜、饲料等农产品。除法律规定外,对耕地转为森林、牧场、花园和其他农田的行为均受到严格管制。除非另有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将永久性基本农用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需将永久性农业基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尽量选择质量差、分散、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针对占补平衡方面耕地数量和质量替代不足的问题,明确规定要统一各种形式的耕地占有,管理好占补平衡。置换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与被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对应。不能以占有多来弥补少,必须占有好来弥补劣势,必须占有整体来弥补分散的和不足的。明确耕地置换的责任主体、遵循的原则、耕地置换的来源、质量要求、认定和验收。完善全周期问责审查和终身问责机制 在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方面,草案明确了提高耕地质量的总体要求。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提高农用地质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永久性基本农用地转变为高级农用地。加强农田质量监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综合措施,提高本行政区域农用地质量。加强高水平农用地建设。完善建筑施工、验收、管理和维护机制高水平农用地,严格实行全周期质量控制,完善全周期责任、终身责任追溯核查机制,建立国家高水平农用地数据库。促进非传统农业用地资源开发。推动和支持盐碱地改造和综合利用。耕地已退化。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和养分供应能力。开发利用戈壁滩等耕地资源。不断恢复和提高黑土的基础肥力。在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方面,项目明确建立耕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恢复和改善耕地生态功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地综合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形成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生态环境。发展有机农业,推广生态环保种植技术。合理利用农业投入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建设。监测评估耕地土壤污染风险,实施耕地污染源追溯和防治。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消除或降低耕地污染风险。 《关于依法设立耕地承包地经营权的保护》草案还明确,调动政府保护耕地和粮食种植的积极性,确保政府对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的参与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国家机构。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依法保护。承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连续两年以上废弃的耕地,有权按照规定组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全面整合地方党委和政府农用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职责,确保党和政府履行农用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同责。国家组织开展农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评估。强化检查、督促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权范围对农用地进行保护性检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农用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活动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该法案规定了各种非法占用耕地和农业用地的行为。对政府工作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在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方面改变耕地用途、失职、失职等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需要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协调。新京报记者吴伟主编白爽纠正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