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1991年徐廷珲遇刺36周年,这是自2024年以来,两个女儿谋求荣誉的第三个年头。徐廷均被害时,他的大女儿徐如茹刚满一岁,二女儿徐如丹还在娘胎里。三十五年前,江西省上饶市高泉镇(现广信区枣头市)联防队员徐廷均因侦查一起抢劫案,被犯罪嫌疑人报复杀害。凶手于2023年被捕,2024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为,徐廷均“依法履行职责”,凶手“对被害人进行查处报复”。但对于徐如录和妹妹徐鲁丹来说,凶手落网并不是结束,而是新征程的开始。他们开始启动申请烈士的法律程序父亲的身份、工伤情况及相关补偿。但未获得刑事判决的民事赔偿、拒绝工伤认定、一审殉难认定不通过。这件事发生在30多年前。过去 30 年来,法律法规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样的事件100年内都不会发生。” 2026年3月13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挺军烈士鉴定案二审,但未作出宣判。对于徐姐来说,赔偿、抚恤金和荣誉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32年后凶手被捕,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991年5月,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高泉市政府(现广信区枣头市)为徐廷均举行追悼会。后来,徐廷均的哥哥用告诉家里的年轻成员那天发生的事情。 “当时书记、市长、派出所的警察和附近乡镇的人都来了。”人数将近一百人。领导们上台哭得说不出话来。有的跪在地上哭。甄氏后来代表政府为徐廷均立碑。墓碑上刻着“高泉乡政府”四个字。徐廷军(前排左一)与同事在藏头派出所前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徐廷均出生于1969年。奇怪。高中毕业后,我在原高泉开拓农场的补贴农工商业公司工作。 1989年,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高泉古城成立了由高管和职工组成的公安联合联防队,徐廷均是其成员之一。 1990年3月,调到原高泉先锋农场下属机械砖厂,担任团支部书记、保安员。王天宝是徐廷均弟弟的女婿。他从家里的长辈那里得知,他的二叔有两个绰号,一是钦佩,一是蔑视。同事们都叫他“老勇”。因为他在工作中勇敢无畏,总是冲在最前面。然而,那些被他视为小偷的人却暗地里称他为“猪头”,骂他干涉别人的事情,甘心接受死亡。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1991年4月,于连腾盗窃上饶县高泉镇高泉机械砖厂工人饲养的鸡。被时任公安部保卫科科长徐廷均查处机械砖厂,追回赃款,并处以罚款。你还好吗?于连腾不肯接受。同年5月6日上午,徐廷坤发现自己正在家里帮婆婆种水稻,于是两人拿着屠刀在家发生了争执。他要求退还部分罚款,但遭到拒绝。徐廷均在搬运行李时,在她臀部捅了两刀后逃离现场。徐廷均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案发后,于连腾潜逃。判决称,他使用捡到的“黄萌萌”身份证在浙江省德清市一艘货船上工作。 2000年、2001年、2004年,他多次因涉嫌盗窃被当地警方抓获,每次都在公安机关留下了指纹。 30多年后的2023年6月,在江西省一场指纹争夺战中,警方成功将余连腾的指纹与2001年在浙江省采集的黄萌萌的指纹进行比对。同年6月27日,余连腾被捕。 2024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于连腾刺伤臀部,并非人体主要部位,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们判处两年缓刑。 “对我们来说,凶手不能被判处死刑是无法接受的。”他说,这个结果让他更加坚定了追寻父亲荣誉的决心。 “他是为了保护集体利益而被杀的,为什么他不被尊重呢?”在刑事判决的同时,还作出了民事判决,责令于连腾支付4万多元的赔偿金,包括丧葬费和医疗费,但徐如洛表示,到目前为止,他一分钱都没有收到。余连腾之后,谁不符合被认可的条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被捕后,徐家人才有了争光的希望。他们挖出了泛黄的会议纪要:1991年5月8日,高全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了徐廷均的葬礼。会议记录如下:(提案)追认徐廷均同志为革命烈士,并请有关上级部门作出决定。时任高泉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林回忆,当时的市政府班子会议同意对徐廷均申报烈士一事进行专题调查汇报。但由于于连腾没有被捕,因此很难确定事件的特征,该说法也没有得到执行。 2024年5月,徐如录和徐鲁丹决定重启申请。根据《烈士认定条例》第九条规定,烈士必须提交有关材料向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告牺牲情况。他们将整理好的材料寄给了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王天宝说,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要求家属提供补充证人证词。他们调查了所有能找到的反啥领导和同事,一一上门拜访,并索要签名和指纹。材料又补充了很多次。 1991年5月8日小泉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纪要如下:建议追认徐廷均同志为革命烈士。图片来源:受访者、枣头市公安局原局长刘晓明表示,徐廷均被杀后,他承诺挖地三尺找出凶手。凶手生前被人抓获,令他后悔一生。他的生活。刘晓明说,许廷均当警长时,每个月都会到所汇报工作。他工作忠诚、务实。 “他是一个好人。”2024年末的一天,徐如录说道。我记住了。当天,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一楼办公室接到举报称:“工作人员告诉我,你父亲不符合追认烈士的条件。”徐茹茹一愣,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一把40厘米的屠刀在你身上插了多久?”坐在一旁的徐鲁丹哭着不说话。 2024年12月25日,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处理信访电话的意见》。该意见称,何廷均因抓获于先生偷窃而被杀。他为自己的岗位和单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的敬业精神值得鼓励。然而,ci他的死亡情况缺乏面对危险、冒着生命危险、敢于牺牲的主观态度和具体行动的表现。他的死因和烈士的称号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将徐廷根评价为烈士,不符合《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的立法原意和烈士的定义。徐如录等家属要求复核。 2025年1月26日,上饶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维持原意见,认为“死亡情节缺乏勇敢奉献、无私牺牲的主观态度,特别是做好事的具体行动的体现”。随后,家属要求复核。 2025年3月14日,上饶市信访事项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维持原决定。 2025年5月,家属提起行政诉讼遂向万年县法院起诉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和广信区政府,要求法院撤销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的答复和广信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责令广信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重新审理并受理徐廷军的申请。向有关部门报告烈士情况,并获得批准追认其为烈士。 2025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裁决认为,徐霆部队执行的是“总体‘国防’使命”,与“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国防使命”有本质区别。他的牺牲不符合烈士的标准,因为“缺乏对非法侵犯和危险的正面英勇抵抗的过程”。 2024年12月25日,广新区退伍军人A市外事办发布《关于信访电话问题处理的意见》,认定徐廷均不符合就义条件。图片提供:被告人徐茹茹等人提起上诉。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26年3月13日开庭,杨明丽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本案的核心是法律的适用。 1980年《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第三条第四节规定,“在执行革命任务时被敌人杀害的人”,可以认定为革命烈士。 1983年,民政部对《革命烈士认定条例》第三条第四款有关“执行革命任务被敌人杀害的人”作出补充解释(民[1983]坤字89号),进一步明确“被犯罪分子杀害的人”。“审判任务”被认为是“因执行革命任务被敌人杀害”,徐廷均作为保卫部门工作人员、综合防卫队成员,就遵循这种法律情况。杨明利指出,1983年补充说明采用封闭名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应认定为烈士。随后又将规定中常见的“无私牺牲”和“英勇牺牲”作为判定烈士的前提条件,但这却颠倒了法律适用的逻辑,“上述表述只是法律的精神,并非1980年补充规定和解释中规定的法律要求。”1983年的补充解释则将“安全”限定为“保卫国家的国防任务”。但这是一种狭义的解释,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三十多年来,工伤索赔失败,在该地区史无前例,一些员工建议先要求进行工伤评估,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因工死亡后再进行处理。2024年徐廷军杀人案一审判决后,徐如录、徐鲁丹提交了承认徐廷军死因的申请。广新区人社局经考虑,认为徐廷军死亡情况不符合工伤条件,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并于2026年3月向广新区提出行政复议。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决定维持原结论。再审决定书显示,许廷均当时正在帮婆婆种水稻。他的臀部被刺伤而死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其遭受报复性杀害与其履行职责直接相关,但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暴力伤害定义的要求。工伤事故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时空要求也很难归结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点规定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决定维持原谷人社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事故的决定》昂新区. 3月9日,北京报记者致电广信区人社局工伤科。据官员透露,该部门已收到多次有关此事的询问,并已作出多次答复。当记者问是否有成功判定“报复性杀人”的先例时,她回答说,“这么长时间没有先例”。他解释说,国防联合小组成员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头衔。这件事发生在1991年,距今已有30多年了。区级长期工伤索赔史无前例。 2018年之前,工伤事故认定不是区县一级办理,而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他建议与上饶市工作人​​员和社保局进一步协商。记者从新京报致电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一位代表表示,“该市从未处理过持续这么长时间的工人赔偿索赔。” “这样的事件不应该每100年发生一次。”该负责人介绍,本市工伤事故认定工作从2010年开始,此前相关工作由省级负责。回顾这座城市的历史事件,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像徐廷均1991年被谋杀,30多年后才要求承认的案件,在这座城市是史无前例的。官员建议家属继续法庭程序,等待法庭的最终决定。他强调,在类似情况下识别工作场所事故时需要非常小心。人社部或需等待司法部门进一步裁决正在根据裁决得出结论。是否对研究结果进行调整; “他至少应该获得荣誉。”北京民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成长期关注烈士评定领域的执法工作。他分析说,此次军事事件符合1980年《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第三条第五款规定“为保护和挽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集体财产而英勇牺牲的人员,追认为革命烈士”。 “徐廷均在侦查抢劫案时得罪了凶手,最终被报复杀害,其行为的本质是为了保护集体财产而做出的牺牲,符合本条规定。”关于身份问题,赵建立表示,1980年《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第二条规定,主体是“指挥员和指挥员”。“我们人民和解放军的战斗人员。”作为普通公民,联防队员也应该属于这个境界。“圈内牺牲事例的认定不应仅限于是否发生正面冲突。徐廷均在执行职务时与犯罪分子发生冲突,被报复身亡。这本身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方式。”他认为,本案适用《条例》第三条第五款,没有必要援引第五条中“行为特别良好”的更高标准。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应该从保护受害人及其家属权益、倡导更多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角度予以认可。南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竹生认为,合理考虑有人因报复而被杀只要目标符合条件,离子对抗执法就视为英雄牺牲。他解释说,执法本质上是危险的,也是打击犯罪分子的过程。因此,因执法而造成的牺牲应属于英雄牺牲的范畴。对于工伤(因工死亡)的认定,叶竹生解释说,1991年《工伤保险条例》尚未颁布,当时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义务,原则上不能追溯适用法律。 “抛开法理的讨论,这件事给徐家的伤痕是无穷无尽的。父亲走后,一家人就离散了。”徐廷均出事时,大女儿徐如茹刚满一岁,二女儿徐如丹还在娘胎里。母亲的房子。苏和的妹妹徐茹茹跟随爷爷奶奶进入了预备役部队。两家人隔着几座大山,很少见面。徐如丹告诉新京报记者,关于父亲的一切他都听说过。他说他不知道父亲的声音、走路方式或长相。徐廷筠生活照 受访者提供 近年来,她和妹妹徐如来“互相支持,共同收集材料、寻找证人、上法庭”。 “徐鲁丹家住鹰潭市,案犯被抓获两年半以来,他一直坐火车往返于上饶市和鹰潭市之间,省了车票。每年清明节,两姐妹都会去给父亲扫墓。坟墓位于一片茶林中,正是鲜花盛开的季节。墓地周围有很多颜色,他们去掉了“对我来说,我的父亲是一个失踪者”的标语。站在父亲的坟前,徐鲁丹根本不知道父亲具体的心情是什么。他只是觉得“至少应该给他一个功劳,新京报记者聂峰峰、编辑胡杰、校对”。张彦军。”